Search


原預計作為「中繼住宅」(如重大工程拆遷安置戶)的大龍峒住宅,在各方壓力下,轉為台北市政府...

  • Share this:


原預計作為「中繼住宅」(如重大工程拆遷安置戶)的大龍峒住宅,在各方壓力下,轉為台北市政府的出租「公營住宅」,為改變社會一般人對過去國宅不良印象,努力改善規劃興建較高品質水準的公共住宅,市政府這方面的努力應予以肯定。惟政府資源有限,如此少量出租住宅(115戶)其背後政策意涵只是樣板宣傳,對台北市極為欠缺的弱勢家庭出租住宅問題解決,顯然幫助不大!政府應思考如何真正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而非政策宣傳而已。另外,內政部長要參考台北市經驗以作為中央興建出售合宜住宅的說法,有待商榷。首先,台北市經驗應是給中央興建的出租社會住宅而非出售合宜住宅參考才是;其次,參考台北市經驗應是將出售的合宜住宅多改為出租的社會住宅才是;另外,不論台北市的公營住宅或是中央的出租社會住宅都應透過評點制度提供較多比例給弱勢家庭,如此才符合馬總統的「居住正義」吧!


Tags: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View all posts